中国文化报讯(驻山东记者苏锐)3月16日,山东省文化厅印发《“十三五”时期山东省文化法治建设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提出到2020年要在文化法治的重要领域取得实际性成果,基本建成符合文化发展规律、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、激发现代文化市场活力的文化法规规章制度。
“十二五”时期,山东文化法规规章体系初步建立,文化领域立法有效推进,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大突破,文化执法力度不断增强,但同时也存在文化立法层次仍然较低、文化领域法规和规章很少、文化行政执法法律保障仍不充分等问题。
《规划》明确,“十三五”期间山东将完善文化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,深入推进文化领域依法行政,扎实开展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,尤其强调加强文化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。根据《规划》,未来3年,山东将建立健全文化法治机构和法治工作队伍,以适应文化法治建设新要求为重点,不断充实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法治力量;完善文化法治人员资格管理,研究文化法治人员考核指标,探索建立省、市、县三级文化法治人员资格管理体系。
今年起,山东还将选编一批“以案说法”“以案释法”典型案例,充分利用图书馆、博物馆、文化馆、综合文化服务中心、主题公园、文化广场等文化设施,创新宣传和展示方式,激发群众参与文化法治建设的积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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